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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去年11月泰州市交通局发布的《关于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何时归还问题的回答》中看到,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全长121公里,总投资额36亿元。 当时江苏实行的高速公路建设模式是“省市共建、以省为中心”,联合开办宁靖盐高速公路项目企业,要求泰州市筹集5.40亿元的配套建设资本金,泰州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了资本金筹集责任书。

当时,由于地级泰州市成立不久,不得不举百业,财力不足。 为了完成省政府的任务,泰州市领导积极寻求省领导的理解支持,将资本金5亿4000万元的任务降至1亿4000万元。
2000年,泰州市政府反复考虑,决定通过购买宁靖盐高速公路股票的方法筹集资本金。 为此,泰州市政府设立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控股会,由市长担任会长,各市(县区)设立控股分会,前提是以行政推进、市场运营为根本,自发购买。 前后两年,泰州市通过购买股票的方法筹集高速公路资本金1.4亿元,投向江苏省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企业。

盐城的集资方法和泰州相似。 此前,盐城市交通局就资本认证情况回复市民时表示,为了弥补高速公路建设地方补助资本金的不足,盐城市政府盐政发〔1998〕266号文件要求全市内动员各相关方面购买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 盐城市高速公路有限企业作为宁靖盐高速公路盐城段的地方出资人,具体负责地方补助资本金的筹集和提交。 当初的高速公路资本金认购证是对股票的说明,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认购证是一种投资行为,其回报方式是“设站取钱、盈利分红”,不存在本金兑付的问题。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宁靖盐高速公路集资修路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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