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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席伟大的张亦帆出生于成都
昨天( 1月12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报道,因郎酒集团推广旗下企业品牌“老郎酒”,一名儿童登上平面宣传广告后,引起成都市工商局的广泛关注。 昨天,成都工商局表示在介入取证后,不排除对该广告的广告发布者、广告发布者等进行一定的处罚。

郎酒集团昨日在媒体报道后表示,企业高度重视此事,并立即通知该广告发布企业,要求撤掉名为“老郎酒”的广告。 因为刊登这样的广告容易变得模糊,所以今后企业制作广告时,也将不再使用同样的表达方法。
昨天下午2点左右,成都工商管理局相关人员来到成都某高级小区门口的灯箱广告现场拍照取证。 该局相关人士表示:“从复印件来看,该广告涉嫌违反《酒类广告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塑造未成年人形象”的规定。”对于广告上刊登的复印件,该局表示:“诱导隐形未成年人的费用。

上述相关人员根据《广告法》和《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有责任的广告投放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广告行为业务。 ”现场核实调查后,工商局可能会核查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根据现实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罚。 据介绍,该广告也未依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法规,向相应政府部门办理安装和登记手续。

记者在现场看到,相关人员已经在现场撤掉了“老郎酒”的广告。 据他说,从早上开始,接到企业的通知,开始逐个撤下这个“老郎酒”的广告。 目前已回收了10多个广告,5、6位同事也在成都其他地方回收。
随后,记者联系了发布该灯箱广告的成都友服动景广告业者集团。 据该企业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只需喷洒郎酒企业制作的广告画面并张贴,广告文案由郎酒方负责。
以前,有个人在四川媒体上看到了这个广告。 针对四川媒体、友服动景等广告发布者撤广告的行为,郎酒集团副总经理李明政昨日通知该广告发布企业,要求收回“老郎酒”撤广告。 因为刊登这个广告容易造成歧义,所以今后做广告,不使用同样的表达方法。

关于制作这个广告的理由,李明政当初说,首要的是营造家庭的温暖和亲情的氛围。 但是,广告业者集团制作后,确实引起了一点模糊。 关于这个广告的发表数量,李明政表示不太多。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工商介入调查 郎酒集团急撤涉嫌违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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