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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北京3月12日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2年1月对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等网站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12日在监测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

这些严重的违法广告

——北京军都医院的医疗广告。 该广告以健康信息节目的形式发布,推广诊疗技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进行说明,误导顾客。 发布媒体:甘肃卫视。

——陕西同济医院肝病治疗中心的医疗广告。 该广告以健康信息节目的形式发布,推广诊疗技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进行说明,误导顾客。 发布媒体:咸阳信息综合频道(陕西)。

——六盘水欧亚男健医院的医疗广告。 这个广告以健康信息节目的形式发表,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进行说明,误导顾客。 发布媒体:六盘水信息综合频道(贵州)。

——南宁曙光(男科)医院的医疗广告。 这个广告以健康信息栏的形式发表,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进行说明,包括不科学的表示效果的断言和保证,误导顾客。 发布媒体:南宁晚报。

——中华广恩堂癫痫病康复中心的医疗广告。 这个广告以健康信息栏的形式发表,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进行说明,包括不科学的表示效果的断言和保证,误导顾客。 发布媒体:兰州早报。

——山东东方男科医院的医疗广告。 该广告以健康信息栏的形式发布,推广诊疗技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进行说明,误导顾客。 发布媒体:齐鲁晚报(山东)。

——沈阳屈光眼病研究院爱瑞视眼科医疗广告。 该广告以健康信息栏的形式发布,推广诊疗技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进行说明,误导顾客。 发布媒体:辽沈晚报(辽宁)。

——济南九龙泌尿专科医院的医疗广告。 该广告以健康信息栏的形式发布,推广诊疗技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进行说明,误导顾客。 媒体:发表济南时报。

——前排三宝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西安三佳药业有限责任企业)。 该广告以健康信息节目的形式发布,出现与药品混淆的术语,推动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客户的名义和形象进行说明,误导客户。 分发媒体:江苏交通广播网( FM101.1 )。

“工商总局曝光15起违法医药广告”

——水德胶囊(谷比利)保健食品广告(制造商为北京明月竹医药科技有限企业)。 该广告出现与药品混淆的术语,推动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的名义和形象进行说明,误导顾客。 发布媒体:西安晚报。

——前排通瘀片药品广告(制造商为西安大唐制药集团有限企业)。 该广告是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体上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进行说明,包括显示非科学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顾客。 传播媒体:青岛晚报。

“工商总局曝光15起违法医药广告”

——参茸大补膏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湖南爱生制药有限企业)。 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进行说明,包括显示不科学效果的断言和保证,误导顾客。 发布媒体:长春晚报、沈阳晚报。

——速必欣抗栓胶囊药品广告(制造商为秦皇岛皇威制药有限企业)。 该广告是禁止向大众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的名义和形象进行说明,包括断言和保证非科学的表示效果,误导顾客。 发表媒体:三秦都市报(陕西)、扬子晚报)、羊城晚报)、广东)。

“工商总局曝光15起违法医药广告”

——七味蟹甲丸(青藏黑药)药品广告(制造商为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该广告是禁止向大众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以健康信息节目的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进行说明,包括断言和保证非科学的显示效果,误导顾客。 传播媒体:包头信息综合频道(内蒙古)。

“工商总局曝光15起违法医药广告”

——杨教授益气聪明丸药品广告(制造商为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企业)。 这个广告以健康信息栏的形式发表,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进行说明,包括不科学的表示效果的断言和保证,误导顾客。 发布媒体:北方新报(内蒙古)。

工商总局表示,将依法取缔上述严重违法广告。

(本文来源:本网)。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工商总局曝光15起违法医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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