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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经记者胡健从北京出发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国家能源局已经完成了《关于特殊和稀有煤炭类开发利用管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工作。

根据《规定》,实行我国炼焦煤等稀有煤种的开发或总量控制。

目前,据我国诉求增速测算,到年全国炼焦煤诉求总量预计为1.8亿吨,炼焦主产区山西省炼焦煤产量仅为0.8亿吨,其他省区炼焦煤增量有限或导致全国近1亿吨炼焦煤短缺

由于稀有煤种储量相对较少,加之目前我国煤炭诉求多,缺乏合理的煤炭费用分类体系,导致少量稀有煤种作为普通动力煤燃烧,未体现出资源的特殊性和稀缺性,浪费了高质量资源。

炼焦煤的国内GDP缺口继续扩大。 根据各省市炼焦煤产能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共新增炼焦煤产能约1.29亿吨,距年产约0.89亿吨,年产量11.30亿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不足2%。

另一方面,炼焦煤资源将被过度开采。 权威数据显示,我国占世界炼焦煤储量的13%,但产量达到52%;我国炼焦煤储量占全国煤炭总储量的28%,产量达35%,炼焦煤资源过度开采严重。

据申银万国称,焦炭配比要求焦炭和肥料配比达到63.9%,而我国主焦炭和肥料储量仅为36.4%,产量仅为31.6%。 钢铁生产公司投资高新技术生产设备建设的意愿和能力不强,全国平均入炉焦炭比高位运行时间长,焦炭资源的稀缺性越来越高。

“诉求缺口或达1亿吨 稀缺煤种实行总量控制”

据报道,国家对特殊稀少的煤炭类实施生产总量控制,新建矿十年内不得提高生产能力。 山西、黑龙江、山东、河南、内蒙古等主要稀缺煤炭资源地将成为保护性开发对象。

能源经济专家林伯强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限制开采也就是保护,但在一定程度上实行总量控制是为了提高价格,特别是为了提高出口价格。 实施总量控制不是市场化的做法,更市场化的做法应该通过资源税和环境补偿机构。 如果加强资源税和环境补偿机制,也可以实际提高价格。 总量调控后,供给减少,对市场的影响还是在价格方面。 ”

“诉求缺口或达1亿吨 稀缺煤种实行总量控制”

中投顾问煤炭领域的邱希哲研究员也同样认为。 “实行总量控制后,市场上稀有煤种的供给减少,在这种情况下,稀有煤种的价格进一步上升,随之进口数量也增加。 供给减少、价格上升、进口增加是总量限制带来的影响。 ”

林伯强还认为实施总量控制很难,第一是公司的实际开采数量不容易知道。 最终,关于稀有煤种的保护,不依赖市场化的长效机制,就不会导致市场扭曲。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诉求缺口或达1亿吨 稀缺煤种实行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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