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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喻春从北京出发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于6月27日公布了京珠高速河南信阳“722”特别重大卧铺客车燃烧事故的调查报告。 该事故属于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淄博汇昌石化助剂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汇昌企业)和淄博佳泽化工有限企业)用卧铺客车运输300公里危险化学品偶氮二异丁腈,装载在客车舱后部,行驶中偶氮二异丁腈爆炸

“京珠高速“7·22”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卧铺客车领域禁令继续”

目前,司法机关批准逮捕包括汇丰企业和佳泽企业控股股东杨立良在内的10名事故相关负责人和责任机构相关人员,调查小组还建议对事故发生负有最大指导责任的3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去年“722”卧铺客车燃烧事故发生后,国家有关部门目前暂停卧铺客车的生产、销售、注册登记。

认定为责任事故

调查报告显示,鲁k08596号重型卧铺客车的品牌型号为宇通品牌的zk6129hw型,核载35人,事故发生时实际载47人。 事故车辆承包人是王恩典,王恩典委托李刚(已在事故中死亡)管理该车。 当天,司机邹建洲、孙常芹无酒后驾驶迹象,2名司机证件照齐全,均在比较有效期内。

“京珠高速“7·22”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卧铺客车领域禁令继续”

调查小组认定,上述燃烧事故属责任事故。 卧铺客车运送15箱共计300公斤的危险化学品偶氮二异丁腈,堆放在浴室后部。 偶氮二异丁腈由于压迫、摩擦、发动机发热等综合因素热分解、爆炸,造成4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342.06万元。

“京珠高速“7·22”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卧铺客车领域禁令继续”

这300公斤的危险化学品来自汇丰企业和佳泽企业。 汇丰企业和佳泽企业是两个品牌、一个经营管理者。 佳泽企业将本公司生产的偶氮二异丁腈等化工产品全部出售给汇丰企业,由汇丰企业负责对外销售。

“事故发生后,汇丰和佳泽停产一年多了。 工作人员正在休假。 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正常运营。 具体由上面安排。”汇丰企业相关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

10人被逮捕,32人被处分

目前,司法机关批准逮捕事故相关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相关人员10人,包括汇丰企业和佳泽企业控股股东杨立良、佳泽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忠朋、苗军壮、王恩典、威海交运集团客运二分企业经理刘昌珍。 调查小组还建议对上述有关政府部门中负有首要领导责任的32名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京珠高速“7·22”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卧铺客车领域禁令继续”

去年12月,工信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632号文件。 其中规定,在卧铺客车安全技术标准修订公布前,工信部暂停受理卧铺客车新产品申报《公告》。 从今年3月1日起,相关卧铺客车产品停止生产、销售,工信部停止了所有卧铺客车产品《公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停止了卧铺客车的登记注册。

来源:经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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