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82字,读完约1分钟

江西省赣州市小贩杨洪生日前在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一审中以诈骗罪判处1年3个月,并处以罚款12000元,他涉嫌将明胶和油酸钠制成的假猪耳朵假冒成真高价出售。

据法院审理,年3月至4月,杨洪生以2.75元/公斤的价格购买了主要成分为明胶和油酸钠的假猪耳朵共计730多公斤,用加工卤素冒充真猪耳朵。 此后,杨洪生在章贡区和赣县各菜市场销售假猪耳朵650多公斤,销售金额15000多元,利润人民币6000多元。

“江西赣州商贩销售“人造猪耳”被判刑”

今年5月,赣州市就读者曝光的“猪人工耳朵”进行的回答显示,在今年4月初举行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专项行动中,赣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在市场巡逻中,发现了销售非法加工猪耳朵的摊子,并当场将其收缴。 据调查,卤猪耳非法加工点在章贡区沙河镇,章贡区工商局立即进行调查,依法查获,当场查获75公斤卤猪耳。 随后,章贡区公安分局依法介入调查。

“江西赣州商贩销售“人造猪耳”被判刑”

(本网站作者:胡锦武) )。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江西赣州商贩销售“人造猪耳”被判刑”

地址:http://www.jylbjy.com/jjsx/6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