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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福州1月25日,福建省漳州市腾龙芳烃(漳州(有限企业80万吨)工程及整体公共配套工程原料调整项目,被国家环境保护部责令停止建设。
根据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的调查,变更该企业80万吨对二甲苯( PX )工程及整体公共配套工程原料调整项目未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条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保护部责令该企业停止建设80万吨对二甲苯工程和整体公共配套工程原料调整项目,并处罚金20万元,在环境保护部环境评估批准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
环境保护部要求腾龙芳烃(漳州)有限企业在2月28日前书面向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监察中心和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报告违法行为修改和处罚决定的履行情况。
环境保护部表示,将委托华东环境保护监察中心和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就该企业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处罚决定的履行情况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的督察。
腾龙企业的PX项目本来计划在厦门定居,后来受到争议搬迁到漳州漳浦县古雷半岛。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中国环保部叫停福建漳州PX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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