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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斯汀来自厦门
到“十二五”末期,福州海洋经济生产总值的比例将达到地区生产总值的33%以上。 并且,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一环,最近福州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快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指出该园区快速发展临海装备制造、海洋生物、海洋服务三大产业,有许多政策保障和

根据《意见》,福州将给予财政资金、创新补助、金融、税收、用地用海、人才、住房等多方面的政策优惠。 新增符合园区产业导向和入园条件的临海装备制造产业,从项目启动之日起两年内,实际完成投资1亿~5亿元(含)的,对公司投资额给予1%的补助。 实际完成投资5亿~10亿元(含)的,给予2%的投资补助; 实际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的,给予3%的投资补助等。

值得观察的是,《意见》对列入省要点项目的园区公司用海,海域将采用金省内部分的30%减免。
此外,园区还将开展土地管理改革试点,优先保障园区建设用地。 对上传园区的公司,按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省、市快速发展、列入产业调整振兴计划的重要项目和省、市要点建设项目,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相应《全国工业用地转让最低价格标准》的70%采用土地。

福州专家表示,福州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和独具特色的海洋经济基础。 但是,在海洋经济总量、产业结构、科技实力、人才资源等方面,福州与沿海发达城市和地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福州要快速发展海洋经济,必须在海洋产业结构转型和高度化上寻求突破,完全利用现有基础,促进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港口物流业、滨海旅游等主导产业的结构转型和高度化。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福州蓝色产业再获扶持海域采用金可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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