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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谢振宇出生于成都
用食用酒精制酒,但材料表上不标注“食用酒精”这一白酒业的“潜规则”消失了。
11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监总局)在官网上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其中确定“严格规范白酒标签”。 强调食用酒精配制的白酒,应当在其配料表中确定表示食用酒精等成分和生产方法。 根据《通知》,“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已经开始。 ”。

昨天( 12月2日),白酒领域专家赵义祥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严格实施食用酒精标注规定,可能影响中低档酒的销售,取消中小酒企业,特别是小作坊式酒厂。”
食用酒精鉴别技术有望上市
食用酒精检测在白酒生产中广泛使用,但以前酒企并未确定产品的相应标签上标注“食用酒精”,被认为是白酒业的一大潜规则。
一位四川酒企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领域相同或可能引起顾客的敏感性,中低端酒大多为液态法或固液法白酒,但未标注采用食用酒精。”
上述《通知》要求全国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其中强调公司必须按照相应法规标注“白酒标识”。
“液体法白酒、固液法白酒不允许标记为固态法白酒。 配合食用酒精的白酒(液态法白酒),材料表必须标注食用酒精、水和所采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标注原料为高粱、小麦等。 固态白酒( 30%以上)、食用酒精等配制而成的白酒)、固液法白酒),其配料表上必须标注所采用的液态法白酒和食用酒精等的复印件,不能只标注高粱、小麦等。 ”根据“通知”。

“食用酒精的显示对中低档白酒的影响较大。 因为标准严格的话,顾客的购买欲望可能会下降。 吃酒精本身没有问题,也是粮食酿造,但顾客忌讳吃酒精。 》赵义祥说,新规再次强调食用酒精的标示,但施行效果如何“看进一步落地”,如鉴别技术、法律、法规的完整性。

有趣的是,关于食用酒精的鉴别技术,或者即将上市。 据《本财经》11月中旬报道,中国酒业协会副秘书长宋书玉在一次内部交流会上宣布,酒精和食品添加剂的鉴别技术即将上市。 “如果有科学的检测技术,如果不将添加剂含酒精标示出来,就会把某人揪出来。 ”

标准化不断发展的领域洗牌
上述《通知》还确定要求禁止生产标注“特供”、“专用”、“专用”、“特制”、“特需”等文字的白酒。
前述酒企相关人士表示,迄今为止,市场上不少酒产品写有“特供”等字样,其中有些来自名优白酒公司,但越来越多的来自中小酒企业,意在提高销售额。
“严格来说,这些酒只能在内部采用,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但大多通过团购渠道。 另外,虽然号称有名的酒,但实际上是假酒。 ”该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规定禁止生产,直接停止“特供”类酒的生产,将改善这种状况。
增塑剂也成为重要的监管对象之一。 《通知》指出,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已经启动,确定将增塑剂指标控制等新问题纳入审查细则,对从原料到生产过程的全阶段质量安全控制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如果发现成品中的增塑剂超过风险判断值,则不得出厂销售。 立即进行停产维修,继续查明原因,并向所在地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新规的制定和进一步细则的后期执行,加剧了领域的洗牌,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中小酒企业和淘汰。
前面提到的酒企业家认为:“新的严格执行,提高门槛是好事,减少食品安全隐患,对领域是大利好,但对于没有企业品牌,采取低价战略的中小白酒公司和打击。”
赵义祥认为,这将稍微压垮中小酒企业,“后期具体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利于规范所有领域的生产,标准的提高将适度挤压大酒厂的品牌产品。”
值得观察的是,《通知》还提出了完善的退出机制,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改进后也达不到要求的公司,必须依法关闭和强制退出。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勾调白酒必需注明 业内称将淘汰一批中小酒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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