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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李彪武汉摄影报道
“‘一根扁担’扛着‘两个行李箱’”,是当地人民对武汉市汉阳区经济快速发展优势的描绘。 其中,“一根扁担”指的是汉阳大道,“两个衣柜”指的是钟家村和王家湾两个商圈。
汉阳大街两侧住宅区鳞次栉比,商店密集。 但是,主干道旁边有两个垃圾焚烧场,紧挨着住宅区。 这成了当地居民心中的隐忧。
这两个垃圾焚烧厂之一是武汉博瑞能源环境保护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博瑞能源)经营的锅顶山垃圾焚烧厂,另一个是武汉汉氏环境保护项目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汉氏环境保护)运营的锅顶山医废弃垃圾焚烧厂,两者只隔一堵墙。
去年年底被媒体曝光为违规项目后,博瑞能源停止了生产。 到了这个时候,韩先生的环境保护浮出水面,被当地居民知道了它的存在。 锅顶山医废垃圾焚烧厂自去年运营以来已有2年,是否经过环境主管部门的竣工检查也值得怀疑。

与前者相比,周边居民对后者的排放物造成的健康损害的担忧更大。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周边居民正准备与锅顶山医废垃圾焚烧厂进行比较,开始联名起诉,其核心要求之一是可以关闭或搬迁该工厂。
生活垃圾焚烧厂被暂时停止了/
汉阳大街的扁担山墓地对面有一条坑坑洼洼的水泥路,路标上写着“垃圾焚烧工厂”,从远处可以看到烟囱。 在当地,随便问问周围的居民,就可以简单地指出锅顶上的垃圾焚烧厂的位置。 沿着水泥路走几百米,你就会看到博雷能红色的门墙。

不同的是,此时的博瑞能源门关闭了,很少在大工厂内看到员工。 一位附近居民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博瑞能源在去年被媒体曝光后,于去年年底暂时停产,至今尚未重新投产。
年12月,央视《经济30分钟》曝光釜顶山垃圾焚烧厂散发恶臭,完工后未通过验收点火运行,一直属于违规项目。
实际上,武汉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锅顶山垃圾焚烧厂的环境违规问题并非一无所知。
年7月,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违法监察通报称,锅顶山垃圾焚烧有以下情况。 未经环评验收擅自生产; 未落实污水处理设施的垃圾滤液在擅自处置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未搬迁等严重违法问题,要求该厂立即停产,未经批准不得生产。

年11月,武汉市环保局对博瑞能源出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锅顶山垃圾焚烧锅炉尾气排放口排放的烟气中烟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浓度均为《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01 )。
去年10月,因“未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的问题,博瑞能源被武汉市环保局罚款15万元。
距离该工厂1.2公里的区域内有琴断口水厂,自来水供应居民超过40万人。
记者了解到,在该项目建设之初,20多位武汉市人大代表共同提出了“关于转移汉阳锅顶山武汉市有害废弃物焚烧处理中心项目的建议”。 有人指出,焚烧项目建在地势较高的锅顶山腰,配备高50米以上的排气筒,因此产生大量燃烧飞灰(包括重金属和二恶英)的落地范围远远超过800米。 可能会对项目东北方向的汉口宗关水厂和汉阳琴断口水厂产生不良影响。 这两家自来水厂承担着数百万人的生活和生产供水的任务。

最近访问垃圾焚烧厂附近的昌南花园区时,发现区居民对博瑞能源被暂停感到高兴,但同样存在疑问和担忧。 这个小区的一位居民代表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现在只是暂停,不知道是否恢复生产,工厂是否会搬迁。
对此,记者试图向汉阳区环保局和武汉市环保局了解情况,但没有得到具体答复。
但年3月,武汉市环保局向汉阳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刷年汉阳区人民政府创型业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指出,完成锅顶山武汉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汉氏环保)、武汉市汉阳锅顶山垃圾焚烧场)博瑞能源)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拆迁和安置工作,两个项目

据悉,武汉市所有负责医疗垃圾处理的韩氏环保年正式开工,目前有两条生产线,均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每天解决30吨以上的医疗垃圾。
记者发现,与博瑞能源在红门墙上鲜明地写企业名称不同,韩先生的环境保护在正门外有围墙和铁门,两扇门旁边没有表示企业名称的标志。
当地居民代表任瑞对记者说,韩先生的环境保护一直没有挂牌,周围的居民一直不知道其存在,直到博瑞能源关闭后,居民才闻到刺鼻的味道,知道这个医疗垃圾焚烧厂的存在。
对韩先生的环保运营合规性有疑问/
与博瑞能源未接受环评检查一样,韩氏的环境保护也未经过相应的环评检查,属于违规生产。
公开资料显示,韩氏环境保护成立于2002年9月,2003年8月武汉市有害废物焚烧处理中心项目建成并投产于武汉市洪山区九峰乡二妃山北,2009年开始搬迁至汉阳锅顶山,年正式点火运营。
2009年8月,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作为评估机构,向武汉市环保局提交了汉氏环境保护武汉市有害废物焚烧处理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明确将从工厂边界边缘向外延长350米进行设置作为项目的防护距离。
但是,根据《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理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hj/t176-2005 )的规定,危险废物焚烧场内的危险废物解决设施应距离主要居住区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800米以上。
报告指出,考虑到项目只焚烧医疗垃圾,不焚烧其他危险废物,根据专家组的技术咨询意见,项目可以不执行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中的选址要求。
对此,报告书的主要作者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朱志超在与居民代表的座谈会上介绍说,800米是集中处理危险废物的标准,是存储危险废物的防护距离,不适用于韩氏的环境保护。
另外,2009年8月,武汉市环保局在报告批准中确定要求,项目竣工后的试车申请必须书面同意该局,并在试车期内( 3个月以下)向该局申请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不能正式投入生产。
你在接受环境保护检查吗? 医疗焚烧厂是否具备完全的环境保护资格? 对此,汉氏环境保护后勤部的负责人表示:“我们有医疗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 (武汉)市环保局颁发给韩氏环境保护的,环境保护评价确实有,听说过,但不清楚是否批准。 ”。

根据朱志超的说法,韩先生的环境保护项目未通过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保护检查,未取得项目的环境评价。
也就是说,从年运营到现在,韩先生的环境保护有可能处于违反生产的状态。 这进一步引起了周边居民对韩氏违反环境保护污染的担忧。
当地居民岳忠义代表认为,医疗垃圾焚烧厂运营2年了,环境保护部门为什么不向他们发放合格证? 这也证明了环境保护部门也认为他们不合格。
当地居民要办理法律手续/
岳忠义介绍说,关于焚烧厂影响居民生活的事件,现在正是时候要遵循法律程序。 “被告:武汉汉氏环境保护项目有限企业、武汉博瑞环境保护能源快速发展有限企业”、“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责令二被告停产搬迁,赔偿损失100万元”。 前几天,带着这样的民事诉讼状,岳忠义等5名居民进入汉阳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即使事先得到汉阳区政法委员会相关领导的认可,起诉也没有成功。 岳忠义说:“他们只是口头和我们商量了上司,上司说不立案,没有书面。”
作为该案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诉讼提出后,法院不予立案、裁定,是不合法的。
王振宇解释说,在程序上,这场民事诉讼符合立案条件,应该给予立案。 其次,在程序上,如果不立案,法院应该做出裁定。 这样,公诉人就可以得到裁决书并提出上诉。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汉阳区政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询问了此次民事诉讼的相关情况,但没有得到相应的答复。
“我认为对诉讼立案前景的担忧是正常的。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系统的过程,这个问题的处理也不会在一个诉讼中被判决,最终可能会通过一点点的协调和协商,或者政府相关部门对锅顶山垃圾焚烧项目的反思和重新定位等方式来处理。 ”王振宇说,已经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全方位合作方案,分几个阶段实施。

王振宇表示,方案包括武汉市环保局两项行政复议、对锅顶山两个垃圾焚烧厂的民事诉讼、当地政府部门相关情况公开申请等复印件。
事实上,该诉讼案件属于环境诉讼案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公布的《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处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律保障力度有所加强,最近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法庭。
但是,记者了解到,即使是有官方背景的中华环境保护联合会,在为环境受害者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时,也很少有案件被立案并判决成功。
对此,岳忠义认为,虽然不立案是意料之中的,但这个司法手续一定要走。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罚了一家还有一家 武汉锅顶山垃圾焚烧再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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