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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记者的调查,道坤出生于江苏
作为经济强省,江苏国资改革的一举一动备受瞩目。
日前,江苏对外发表了《关于全面深化国有公司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设定了江苏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总目标。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江苏省政府日前公布了《江苏省省属公司改革实施细则深化》。 本次实施细则如下:第一是重组功能类省属国资公司,竞争类公司在股权多元化改革中不设国有股比例限制,按照市场化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 然后,确定注重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率的混合全制。

根据记者取得的实施细则,江苏国资改革的下一步将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司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的实现,对混合全制企业广告积极下放管理者选拔、经营业绩评价和薪酬管理三大权力。
江苏国有公司存在多样化和多行业的局面,有特定的功能类公司和竞争类公司,也有多连锁的子公司。 面对如此众多复杂的局面,此次江苏省实施细则针对江苏省属公司的分类制定了改革方案。
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江苏要求省属国资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进行分类,制定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改革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外,实施细则规定省属公司下属子企业的改革方案通常由省属公司自行批准,并报省国资委备案。 但是,对于稍微重要一点的子公司,由省国资委划定,其方案经省国资委批准,这家公司的名单将另行公布。
为了区分特定的功能公司和竞争公司,江苏大致将道路交通、机场、水资源、农场、滩涂围垦、粮食储备、食盐专营储备等公司作为特定的功能类公司,其他为竞争类公司。
另外,江苏规定在业务相似、功能相同、特点重叠的大体情况下,积极稳妥地推进部分省属公司的职能重组,具体方案应由省国资委进行调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对此,南京财经大学教授张健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对功能相同的公司、业务相近的公司,叠加特征,有利于国资重组,也有利于国资公司的成长,实现国有资本证券化。”
另一方面,对于竞争性的国有公司,根据实施细则,竞争类公司在股权多元化改革中规定,国有股权比例不设限制,按照市场化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这意味着江苏省所属公司的许多竞争类公司全面快速向混合全制公司发起, ”。 张健对记者说。

此外,《实施细则》还提出不新建常规竞争类省属公司,江苏省属公司也确定不新建基本国有完整的常规竞争类子公司,目标是以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率为导向的混合全制。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江苏国资改革实施细则初定 功能类国企将被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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