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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程元辉在上海
日前,上海市城乡建设与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市交通运输港口管理局联合发表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是《意见》征求意见稿》。
根据《意见》征求意见稿,上海将在加强停车场建设、加强停车费完全征收机制、增加政府扶持力度等方面处理停车难问题。 值得观察的是,意见稿首次提出了市民购车自行准备的停车位理念。 居民购买私家车时,应当准备包括已经购买或者租赁的可以长期停车的停车位在内的路外停车位。

“买车之前买车的位置”
目前,上海汽车拥有量超过270万辆,私家车更是以每年10万辆的速度增加,因停车不足导致的“停车困难”成为全市亟需应对的问题。
《意见》征求意见稿称,进一步加强本市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首要任务和对策措施有十项。 分别是加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科学合理设置道路内停车难矛盾,加强停车收费完全征管机制,提高停车领域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停车执法和政策支持力度。

对策《着力缓解居住区停车难矛盾》中,确立了“车主购车自行停车的理念,明确指出居民购买私家车时,必须准备路外停车场(包括已经购买或租赁并可以长期停车的路外停车泊位)”
这是上海市政府首次提出市民购车备车的理念,这一理念在国际上享有盛誉。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交通工程系主任杨晓光教授赞同说:“要拥有汽车,首先拥有停车位是许多国家的基本要求。”
据了解,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制定了法律,规定个人或事务所在买车时必须给出拥有固定停车位的说明。 这个固定停车位可以拥有也可以长时间租用,停车位必须在距离工作地点或者住所500米到2000米的范围内。 否则,交通工具将拒绝给新车上牌照。 车辆购买后,停车位的说明标志必须贴在汽车后部挡风玻璃左上角或右上角的显眼位置,供有关方面随时检查。 这项规定限制了汽车数量的大幅增加,同时成功地处理了停车难的问题。

打算与众不同地收钱[/s2/]
《意见》征求意见稿强调,停车费实行“区域、时间段、道路内外、室内外、功能、车型”等差异化费率,科学控制停车诉求和停车资源。
第六条在完善停车收款管理机制中,《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要研究完善道路停车收款管理机制,加强对道路停车运营的监管,优化道路停车收款结构,推行日间停车制度,进一步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根据停车收款的价格杠杆合理采用汽车

“价格机制是比较有效的处理堵车和停车困难的方案”。 益普索汽车研究总导演叶盛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新政策为市区停车涨价提供了政策性支持。 停车困难既是繁华街,也是第一拥堵地区。 增加了停车费的上涨和部分业主的负担,他们正在考虑减少市区的车,堵车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

另外,《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加大社会资本的参与度。 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在停车规划用地、财政投入等方面,探讨制定扶持政策措施。
按照“统一规划、招商引资、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结合本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交通白皮书修订等,进一步加强汽车停车特许经营和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等储备政策的研究。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上海将出台停车新政策 倡导购车先买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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