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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关于各方关注的国资委直接持股的问题,国资委有可能选择未上市央企,在股权改革阶段完成国资委直接持股框架,然后通过ipo实现国资委直接持股央企上市企业股权 这是国有公司股份制改革在央企层面的重大尝试。 目前,该方案正在国资委内部讨论,最早可能在明年实施。 如果ipo成功,国资委直接持有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股份将迎来零的突破。

可以参考地方国资先例
相关人士表示,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在股权改革阶段国资委直接完成持股框架,然后通过ipo直接持股上市公司的模式在央企层面还没有先例,但上海、深圳等地方国资委已经做了很多尝试,其操作
2009年,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地方国资委积极探索国资委直接持股的途径。 《意见》发表之前,许多地方国企在股权改革阶段完成了国资委直接持股的框架。
作为地方国资委首次尝试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地方国有公司,上港集团2005年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确立了上海市国资委直接持有企业股份的框架。 5个发起人股东中,上海市国资委直接持有上港集团50%的股权,通过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企业、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企业、上海大盛资产有限企业间接持有20%的股权。

深圳燃气的情况与此相似,该企业是深圳市投资管理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2003年,深圳投资管理企业将深圳燃气4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中华燃气、港华投资、中华燃气(深圳)、四川希望和联华信托。 一年后,深圳市国资委通过转换方法获得深圳燃气剩余60%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深圳燃气随后上市。

上述人士表示,在直接持有央企上市公司股份的试点中,国资委不一定必须是绝对控股公司,其他央企和机构可能会考虑共同持股。 目前,该方案正在国资委内部进行研究,最早有望于明年实施。
协助中央企业整体上市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多种渠道获悉,国资委此前制定的直接上市公司持股方案中,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企业被列入了遴选考试。 该企业于2006年10月由中交集团独家成立,2006年12月在香港上市。 当初选择中交股份作为试点对象,首要考虑的是中交集团99%以上的资产被纳入上市公司,集团企业基本上只作为控股企业存在,国资委很难直接持股。

年8月,国资委将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整体整合为中交集团后,中交集团资产证券化率下降,中交股份作为直接持股试点的特点减弱,作为国资委直接持股上市企业股份的试点构想到此结束。
国资委一直在探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去年表示,今后央企将不再以主要上市为中心,鼓励高质量资产分割上市行为,未来10年央企将成为“漂亮”的上市公司。
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去年国资委以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业务要点,今年国资委公司改革局的首要业务之一是推进具备条件的公司主要业务整体上市,同时探索母公司整体上市。 行业人员解体,是国资委实现央企“干净”上市和母公司整体上市最可行的途径。

上海天强管理咨询企业总经理祝波善认为,国资委直接持股上市公司的难点在于如何解决央企非上市部分的资产。 如果选择上市的公司直接进行持股试验,母公司的资产很难解决。 “因为母公司常常把自己看作上市公司的上级。 由于这种整合,母公司将面临巨大的阻力。 如果选择未上市中央企业,在股权改革阶段不适合上市的资产将会剥离,各方更容易接受。 ”

年末成立的国新企业曾被业内解释为国资委是解决中央企业部分生存和不良资产的平台。 列入国资委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试点的央企,可以在股权变更前,将不适合上市的资产剥离给国新企业,然后其央企整体上市高质量资产。 但是,截至目前,华星集团和中印集团均整体移交给国新企业,上海贝尔由国新企业代为持股,国新并未如业界期望的那样接管央企部分存续和不良资产。

各方仍然存在争议
国资委是否需要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所有权? 各方在这个问题上一直存在争议。
根据目前的框架,国资委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主要有三种模式。 通过集团企业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通过国有资本经营平台企业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直接持有股份。 目前最常见的模式是第一种。
第一种模式下,央企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后,持股的集团企业仍将被排除在资产证券化之外,剩下的空壳母企业将导致管理链的延伸。 因此,赞同国资委直接持股的人认为,直接持股有助于缩短委托代理链、提高管理效率、加强国资委对央企的控制。

“由于央企行政层级色彩浓厚,国资委在监管超大型央企上市企业时显得力度不够。 如果直接持有股份,作为监管者和出资者进行监管,力量会更大。 ”。祝波善分解、加强控制力是国资委推动上市公司直接持股的重要原因。
作为反对者,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认为,国资委一旦成为中央企业上市企业的直接出资者,“忙于出资者种田,监管者土地不足”,模糊了监管者和出资者的界限。
另外,多家央企上市公司的出资人相同,如何处理关联交易? 如何应对国际上对非市场化操作和政府补贴的谴责? 小股东起诉大股东时,如何应对民事诉讼?
因此,刘纪鹏提出了国资委系统这个概念。 国资委体系应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行使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职能的国资委,第二个层面是直接履行出资人权利的国有资本经营企业和中央企业控股集团。
他建议,今后国资委对央企的出资可以通过类似国新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平台完成。 此外,中石油、中石化、中航工业、电信、烟草、铁路、电网等大型央企集团企业今后将逐步退出实体经营,转为代表国家管理国有资本的国有大型控股企业,专门从事旗下上市企业的资本运营。

“简单来说,中国有100个淡马锡也可以1000个,但不能只做一个淡马锡。 ”刘纪鹏表示,在国资委“团长、教练、运动员”的“三位一体”体系中,国资委只能担任体育代表团的“团长”,国有资本经营平台和国有集团的控股企业为“教练”。 负责具体经营业务的央企上市企业是赛场上的“运动员”。 三者各尽其职,不可混淆作用。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报)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国资委直接持股上市企业明年或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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