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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胡廷鸿从深圳出发

位于深圳cbd东区,被誉为“创造具有时代气息和国际风格的综合商务园区”的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近日遭遇麻烦。 因为这个项目业主没有等到今年6月30日交货日收到开发商的交货通知,半年过去了交货通知也推迟了。

日前,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老板金女士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2009年12月底,她花240万元以上购买了该项目约60平方米的商务精装公寓,销售合同约定于年6月30日交房 交房日过了几个月,金先生还没有接到开发商交房的通知。

“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延期半年仍未交房 违约赔偿金引争议”

资料显示,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项目的开发商是深圳知名地产商大中华国际集团,福布斯、胡润富豪榜常客黄世再家族公司。

2009年12月13日,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发售约150幢复式办公楼和精装商务公寓,价格比当时周边高出10000元/平方米左右,正式启用。 办公楼成交均价3.9万元/平方米,精装“总裁公寓”成交均价4.3万元/平方米。

看中这个项目的金先生在签订销售合同后,全额按期交付购房款,然后等待交房。 但是,没有等到今年6月30日交房日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即使过了半年,交房通知也推迟了。

在找到开发商谈判未能成功后,今年11月,金先生再次找到开发商的信息表示,要求支付延迟交往违约金。 但是,关于违约金的赔偿金额,金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按照出售合同附件条款中的“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向对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总额(包括违约金、律师费、赔偿金、补偿金等)”支付赔偿金,不超过本不动产总代的2% 这与金先生主张的“按总额的1万分之4赔偿违约金”的要求相差甚远。

“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延期半年仍未交房 违约赔偿金引争议”

根据开发商提出的条件,晚交半年以上的开发商支付的赔偿金额只有4.8万元左右,金先生对此不满意。 她认为,她已全额支付购房款,但目前无法正常交房,开发商必须承担业主银行贷款利息和按期交房后的租金损失。 围绕赔偿额,双方在争执。 以金先生为首的10位以上的业主决定诉诸法律。

“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延期半年仍未交房 违约赔偿金引争议”

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茂荣认为,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附加合同条款字体比主合同小若干个,出售时未通知购房者,不是合同时与购房者临时协商的结果,而是改变了主合同的公正性,免除了被告的首要责任,排除了买方的首要权利 如果开发商无限期推迟交房,业主该怎么办? “附件条款免除开发商违约赔偿责任,10年不交房的话,按2%赔偿。 怎么可能? ”张茂荣质疑道。

“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延期半年仍未交房 违约赔偿金引争议”

关于开发者推迟交往的理由,《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向大中华国际集团发送了采访大纲,但在发布消息之前没有得到相关回答。

来源:经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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