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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徐超来自浙江
银行借了公司的钱多年没还,最后被公司告上法庭,名下的不动产被法院保全解决。 12月27日,浙江金华科技园开发有限企业在金华婺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中国建设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租赁合同纠纷和贷款纠纷两案,两案共涉及4600多万金额。 目前,金华建行开发区分行名下的房产已由法院保全解决。 公司方面向律师《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与公司建交的经济纠纷已有8年,无法选择法律途径。

这个事件最初是在微博上引爆的。 12月11日和12月12日,金华建行欠公司的上千万巨款8年未还,被公司告上法庭,银行大楼纷纷推特称被法院扣押。 随后,微博发布了法院的民事裁决书。
(根据金婺民初字第2725号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民事裁定书,原告浙江金华科技园开发有限企业就被告中国建设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查封被告所有金华市区的信华大厦,要求保全价值16714200元,提供担保。 年11月8日,法院裁定原告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查封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分行在金华市区信华大厦的所有不动产,保全16714200元的价值。

当天,法院制作的另一个号码(金婧商首字第1219号民事裁判书上,公司诉建设贷款纠纷案,要求查封被告所有的金华市区的信华大厦,保全2982万元的价值。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法院获悉,这两起案件于本月27日开庭,裁定复印件为银行营业室财产保全。
原告方浙江金华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被律师朱律师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公司真的被银行逼得走投无路,选择了法律道路,至今仍被银行拖得半死。 公司方面表示,由于公司负责人在外地出差,在未得到委托人同意之前,不方便透露越来越多案件的详细情况。

建设金华分店的一方始终没有人接电话。 浙江分行公共关系部主任屠耕夫对记者说,建行将通过浙江官方媒体总结发表通稿,但其他还有越来越多的话要说。
扣押是财产保全的一种方法,贴上封条后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活动。 另一方面,财产保全是为了在更大的范围内,避免将来的生效判决被执行或者对财产造成损害,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将财产转移放在首位进行比较。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建行银行因财产纠纷被公司告上法庭 价值超4500万房产被法院查封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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