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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江然实习记者丁舟洋从成都出发

移动时代,信息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变得更多、更复杂。 今年6月以来,各大古代媒体相继起诉“今日头条”,此前媒体与媒体的版权之争白热化。

昨天( 9月15日),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今日头条”确实构成了侵犯版权者的新闻网络传播权,引起广泛话题。

在昨天的国际版权论坛间隙,中国广告撰写人版权协会(以下简称文件协)总干事张洪波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说:“以前媒体和媒体的版权需要融合并迅速发展,现在文件协为两者提供了第三方信息平台。

版权局:“今日头条”构成侵权

昨天,阎晓宏出席成都举行的年度国际版权论坛,参加“版权保护、创新快速发展的原动力”微博采访时,阎晓宏正面回应网民关心的“今日头条”涉嫌侵权。

“‘今日头条’网站和移动客户端通过新闻互联网向公众提供他人信息作品和相关图像拷贝的整合、聚合、检索、浏览、评论等服务。 调查结果证实,权利人投诉的部分信息作品和照片不是链接跳转方法,而是保存在网站上传播,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新闻网络传播权。 ”阎晓宏还指出,“《今日头条》积极修改,迅速删除所有侵权作品,积极与媒体全面协商购买作品版权是个好现象。”

“中国文案着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搭建第三方信息平台 规范网媒付费转载”

“其实以前传的媒体双方都有网络转载的指控,‘今日头条’”张洪波告诉记者,《广州日报》已经与“今日头条”达成和解,撤回控告。 另一位相关媒体负责人也向张洪波表示,起诉“今日头条”不是为了扼杀它,“今日头条”是因为双方没有商定合作条件,媒体要求删除稿件期间,仍在继续采用该媒体稿件。

“中国文案着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搭建第三方信息平台 规范网媒付费转载”

另一方面,平面媒体的投稿也不想和以前流传的媒体闹僵。 张洪波表示,不少平面媒体发布者表示将主动按照版权法规行事,但分秒必争的平面媒体发布者未能在转载前等待媒体报道送达时“征求同意”,也没有向版权方支付费用的简单快捷的渠道。

“中国文案着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搭建第三方信息平台 规范网媒付费转载”

加强广告撰写人的版权保护

今年8月,中央全面改革深化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以前流传的媒体与媒体融合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阎晓宏指出,规范网络转载是国家版权局“剑网”特别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 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进一步完善网络转载许可的支付措施,形成网络转载等招聘作品依法按许可收费采用的合作双赢机制。

“中国文案着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搭建第三方信息平台 规范网媒付费转载”

张洪波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目前,文档协会作为发布软文草案作品的备案平台,输入了之前传播的媒体公开报道,推动建立不同信息类型、不同字数转载费用的第三方信息平台。 平面媒体的投稿只需与该第三方信息平台签约,即可自行转载备案平台上的文章。 转载费由平台的转账系统自动支付给以前流传的媒体。

“中国文案着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搭建第三方信息平台 规范网媒付费转载”

另外,第三方信息平台建立网络监控跟踪机制,对未支付的转载、不注明出处、不注明记者姓名的转载也予以追究。 张洪波说,通过这种方式,作品通过网络传播,也将提高以前传入媒体的无形资产和企业品牌效应。

近年来,文件协会不断接到作者的投诉,据悉,苹果公司提供在不支付中国作家授权和报酬的情况下,在其APP商店取钱下载。 张洪波表示,文件协会将于近期正式起诉苹果企业,为中国作者行使维权。

来源:经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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