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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王霞出生于上海
4月21日,据报道,中国为了应对母乳喂养率低的问题,正在考虑禁止婴儿奶粉的广告。 该报道称,根据广告法修订草案,我国正在考虑禁止婴儿奶粉广告。 本草案禁止在向大众提供所有或部分声称替代母乳的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媒体或公共场所发表。 这可能会冲击中国近180亿美元的婴儿奶粉公司。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上述报道是误解。 目前正在审议的广告法修正案规定,将来婴幼儿乳制品广告中不再出现代替母乳的宣传语,婴儿奶粉广告将不会被禁止。

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广告法修订草案的相关内容旨在提倡母乳喂养,改变我国母乳喂养率低的问题。 虽然这次禁止婴幼儿奶粉的广告宣传被误解了,但将来婴幼儿奶粉的普及有变得越来越严格的趋势。
误解广告法修订草案复印件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上述报道中提到的草案是与4月20日全国人大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第三次审议稿)相关的内容。
记者查阅草案副本时,草案原文称:“禁止在向大众提供声称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广告的全部或部分媒体和公共场所发表。” 这意味着将来婴幼儿乳制品广告中将不再出现替代母乳的宣传语,并不是禁止婴儿奶粉广告。

迄今为止,许多奶粉公司的广告提出了“代替母乳”、“母乳接近”等相关概念,其广告大部分出现在与婴幼儿奶粉相同的产品上。 但是,后来由于管制严格,市场上很难寻找奶粉广告,同一产品大多通过乳制品公司的医院渠道分发。

业界认为,广告法修正案相关内容折射的现状是,目前我国母乳喂养的现实不容乐观。
公开数据显示,1998年我国母乳喂养率为67%,年降至27.8%,且持续下降。
事实上,迄今为止政府也提倡母乳喂养并采取了相应措施。 例如,多年来思考的“母乳代用品管理方法”中规定,母乳代用品不得在媒体、医院等公共场所广告或印刷婴儿照片,但效果不明显。
奶粉广告的监管和严格的趋势
虽然这次禁止婴幼儿奶粉广告被误解了,但将来婴幼儿奶粉的普及有变得越来越严格的趋势。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此前香港、台湾地区曾考虑或有关联禁止婴幼儿奶粉广告推广的政策。
年下半年,香港《新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曾提出禁止广告3岁以下婴幼儿奶粉。 但是,这个提案受到奶粉公司和供应商的反对,在业界广泛讨论。
据中国台湾地区媒体报道,台湾“食药局”规定,从年1月1日起,不得对婴儿奶粉等婴儿配方食品进行广告宣传,也不得与样品、赠品、优惠券、优待券、其他物品组合或在展览会上促销。
乳业专家宋亮告诉记者,母乳喂养是最经济、最安全、最营养的,各国都在提倡,国家应该鼓励母乳喂养。 “政府可以在公益广告方面做一点文案。 例如,与医药公司合作推进母乳喂养。 ”宋亮提出:“未来,市场上的奶粉广告将越来越集中在二级、三级体现产品的特点。”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中国拟“禁止婴儿奶粉广告”系误读禁的或是“可替代母乳”推广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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