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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扬

( 6月15日《新京报》)

详细看五部门通知全文,与以往刮风的专项整治不同,此次收钱公路专项整治似乎要正式动工,提出了许多比较具体的措施。 如果可以实行的话,中国的收钱道路的面貌会完全改变吧。

关于收钱道路的批评发言不必重复,另外,无论是什么样的“治本”,现在请先关注“治标”。 五是将部门的通知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和效果。

首先,还清贷款的政府要想偿还道路,必须马上停止收钱。 如果这个要求严格执行,意味着很多一级公路、高速公路在维修中停止收钱,从那里变成免费公路。 例如,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额为11亿6500万元,到2005年底已收到32亿元。 它由政府还贷公路变为经营公路,但某公路还清贷款后转为经营公路继续取钱显然不合理,属于五部门通知中“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变为经营公路”的情况,

“晏扬:收钱公路专项整治不妨先关注“治标””

将政府偿还道路变为经营道路是尽量延长道路收钱期限的一大“法宝”。 为此,让违法改变性格收钱的道路“回归属性”应该成为这次特别整治的重点之一。 有关部门在审查价格和收益的基础上,辅以“对违规侵占、挪用和超范围采用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的,应当严格依法追缴”,尽快向社会公布那些公路已经还清,领取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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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东部地区政府道路还款期限超过15年,经营道路还款期限超过25年的,应当停止取钱的东部地区转让政府道路还款期限累计超过20年,转让经营道路还款期限累计超过25年的,应当调整批准的还款期限 根据这个要求,一级公路、高速公路也停止收钱,变成免费公路。 东部地区大部分国道为一级公路,自建成之日起收钱。 很多道路的收钱期限超过了15年或25年。 高速公路也是一样,例如北京市第一条收钱公路京石高速(现称为北京港澳高速) )从1987年11月开始收钱,首先政府偿还道路,然后作为经营道路,累计收钱期限目前有24年,超过了20年的上述标准。 位于广东省的广深高速公路当初批准的收款期限为50年,必须根据要求进行调整,这需要当地政府和经营方的谈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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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道路收费站(积分)应当新增或代办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非道路收费项目,并立即停止新增或代办。 外国车辆进入上海市内,在收钱站支付进入30元城市的费用,每次进入时支付; 地方车辆进入杭州市内需要25元的城市入场费,同样需要一次入场费。 城市交通费既包括城市道路通行费,也包括教育附加费等非道路收款项目。 根据上述要求,所有城市必须立即停止向外国车辆征收城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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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如果收钱的道路项目一边施工一边开通收取通行费,必须马上停止收钱。 特别是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和其他项目的工程,会影响车速,明明车辆在低速行驶却要高速收费,显然属于霸王条款。 这是在这次特别的维修活动中容易啃的骨头,看看能不能啃下来。 而且,防止在收一点钱的道路施工中因为不能收钱而无缘无故被关闭——请不要以为一点经营者就做不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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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管理道路交通,国家发改委管理价格,财政部管理资金,监察部、国务院追究责任,五部门齐追责任,减少“自行查询自行纠正”的信任,相信多追究责任,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就能取得实效。 期待明年的这个时候,全国收钱的道路面貌会有明显的改变。

来源:经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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