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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参加旁听的人正在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 当天,河北大学“10·16”校园交通事故案件在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总公司记者巩志宏摄影
河北大学“10·16”校园交通事故案于26日在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年10月16日晚,犯罪嫌疑人李启铭酒后驾驶朋友迈腾车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撞倒两个女孩后,被保安和学生拘留。 警方经李启铭抽血检查,认定为醉酒驾驶。 伤者之一陈晓凤在抢救中无效死亡。
由于嫌疑人李启铭的父亲是发生交通事故地点所在地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该案采取了异地审判的方法。 保定市政法部门指定望都县政法部门管辖。
在审判现场,检察院和辩护人都充分表明了各自的意见,并进行了讨论。 检察院以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交通事故罪起诉李启铭嫌疑人,举出相关证据,李启铭在法庭认罪,供认犯罪事实。
审判从上午9点开始,10点40分结束。 审判长表示判决结果将择日作出判决。 部分驻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息媒体记者、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河北大学师生代表和部分群众旁听了审判。 (记者彭波)。
1月26日,媒体记者在庭审结束后,采访了在河北大学校园交通事故中死亡的陈晓凤的哥哥陈林(左一岁)。 总公司记者巩志宏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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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我爸是李刚”当事人李启铭当庭认罪 案件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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