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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时制定了五项政策措施,首次提出扩大个人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业内人士表示,由此可见,目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面临一定困难,但扩大个人房产税改革范围的方向没有改变。

“房产税改革要突破三重阻力”

财政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房地产税占总税收的比例为1.4%,是名副其实的税种。 专家表示,房地产税改革必须突破技术阻力、优势阻力和制度阻力。 必须结合改革的力量、快速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承受程度,慎重考虑。

房地产税试点两年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税收规模和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行为的抑制作用有限。 但是,政府、专家和业内人士基本形成共识,即楼市调控是综合调控,房地产税只是手段之一。 财税专家表示,从税制改革和税制设计的角度看,试点经验对未来改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首先,房地产税本身具有非流动性,税源固定,可以成为地方税、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 其次,房地产税是地方税的稳定来源,因此不能只为了增加收入而征税。 为了公平起见,有必要征税,但是需要注意。 房地产税应该有助于调整收入分配,但不会在考试中发挥出来。 第三,征收房地产税对资源配置有一定作用。 因为征收不动产税的话不动产的持有价格会上升。 最后,试点将有助于房地产税的技术操作和制度设计方面。 例如,能否掌握房地产税的数据,能否管理税源等,都需要在技术方面进一步加强。

“房产税改革要突破三重阻力”

综合各方面的消息,全年房地产税的扩大已经大势所趋。 财政部研究员张鹏认为,今年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必须在慎重的基础上扩大,设想从财产税的角度建立和完善房产税制度,但具体征税的税基、税率、征税对象、做法与上海、重庆试点明显不同。

来源:经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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